第一部分 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拉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企业改革科)、中小企业科(非公有制经济、民族手工业科)、经济运行监测科(统计评价科)、信息化科、节能环保和原材料工业科(消费品科)、产权管理科(考核分配科)、政工人事科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执行国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提出优化工业产业布局和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对内招商引资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对口部门及拉萨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指导工业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支出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工业企业专业化协作和区域合作,负责全市重点工业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承担指导民族手工业发展的职责;负责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八)承担有色、化工、建材、轻工、食品、药品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种信息资源的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拉萨市人民政府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拉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三)承办拉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内设8个机构。
第二部分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729.83万元;支出预算3729.83万元。
1.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2019年预算总支出3729.83万元,预算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因为人员调动(2)项目支出为上年的结余结转资金,其中:信息化科信息化专项资金结转结余: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与上年预算数同口径比较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729.83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统口径比较减少22.1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业和信息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21.6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国家统一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6.16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业和信息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800万元;国有改制企业“40、45”离岗待退人员2018年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工业和信息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12万元;主要用于19年度网络光纤服务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工业和信息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00余万元;主要用于拉萨市工信局信息化业务的信息化安全建设、微信平台建设及宽带中国编制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工业和信息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余万元;主要用于拉萨市国有工业企业基层干部职工的培训经费及会议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工业和信息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1.97万元;主要用于净土健康产业基地升级办公设备。
7、一般公共服务(类)工业和信息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0万元;用于各項機動經費。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1.6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76.8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年终一次性奖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76.16万元;包括水费:0.85;电费4.25;邮电费:4.77;取暖费:2.55;办公费:3.49;印刷费:1.19差旅费:22.31维修(护)费2.55;培训费:4.25;公务接待费:2.0;工会经费:5.23;福利费:0.39:;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61万元;用于干部职工休假探亲路费、未休假人员补助等补助。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上年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6%;主要因为车况老化、油料上涨及下基层调研。无任何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车辆保有量为6台,未发生任何公务接待。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入总预算3729.83万元;2019年支出总预算3729.83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9年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2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021.63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收入2708.2万元。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9年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拨款支出372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63万元;主要支出为人员工资、退休费、日常公用经费、休假路费。项目支出2708.2万元;主要用于:“40、45”离岗待退人员工资、信息化安全建设经济宽带中国编制金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76.16万元;包括水费:0.85;电费4.25;邮电费:4.77;取暖费:2.55;办公费:3.49;印刷费:1.19差旅费:22.31维修(护)费2.55;培训费:4.25;公务接待费:2.0;工会经费:5.23;福利费:0.39:;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3;主要原因: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资金为736.4万元、主要用于拉萨市电子政务外网延伸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其中流动资产数是20071.84万元(现金0.78万元,银行存款1000.3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617.65万元,其他应收款63.71万元);固定资产数是595.17万元(房屋是城建综合大楼占地2140.41平方米,原值313.13万元,车辆6台,原值163.85万元)。国有资产原值共544.26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要求积极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积极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大力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行,加强培训和宣传等具体措施,在全系统提升了“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意识。
第四部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关于成立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部分 项目绩效情况
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请表
第六部分 举借债务公开情况
本单位无举借债务。
第七部分 扶贫资金公开情况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指当年从市政取得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责任编辑: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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