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各园区经发局:
为加快拉萨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步伐,根据《拉萨市绿色发展试点企业评价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现就开展2022年度拉萨市绿色发展试点企业(第四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请各县(区)经信局、各园区经发局加强对《认定办法》的宣传贯彻,根据《认定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拉萨市绿色发展试点企业的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
二、申报条件
符合《认定办法》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县(区)经信局、各园区经发局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自我评价,认真编制《拉萨市绿色发展试点企业申请报告》(格式见《认定办法》,其中:含《拉萨市绿色发展试点企业申请自评表》、材料真实性承诺)。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请各县(区)经信局、各园区经发局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对通过审核的企业予以推荐上报,并填写《拉萨市绿色发展试点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
3、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已认定的拉萨市绿色发展试点企业不再进行申报。
4、请各县(区)经信局、各园区经发局于5月20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和申报审核汇总表各一式两份,正式行文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拉萨市绿色工业专项推进组办公室(代)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晓珍15388120786
李 振15289004752
责任编辑:中小企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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