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甘草、麻黄草等专营中药材管理,根据西藏自治区经信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甘草、麻黄草收购加工许可证管理的通知》(藏经信函【2024】57号)文件要求,近日我局成立检查小组,由市经信局牵头,联合属地经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和市禁毒办分别前往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雄巴拉曲神水藏药有限公司、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甘草、麻黄草许可管理专项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小组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甘草、麻黄草专营和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一是督促引导企业加强专营中药材的各项管理,建立健全专营中药材购销管理台账,明确购销来源和去向,严格要求企业按照许可范围和计划量收购、加工、使用专营中药材。二是检查许可证仅限获证企业自用,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需续继续从事甘草、麻黄草收购加工活动的,按照区经信厅要求,需提前一个月提交材料。三是督促各藏药企业重视库房消防安全、双人双锁、监控等。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甘草、麻黄草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的为藏药企业换征工作提高了效率,为强化甘草、麻黄草监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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