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市数据管理局)
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数据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依法依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地方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提出优化全市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布局、结构调整的建议,推动相关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三)归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改造)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负责工业经济的运行调度。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的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预警机制,进行预测预警,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运行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五)推动工业和信息化有关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和支持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配合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品牌创建。
(六)负责工业绿色发展。负责全市工业领域的节能降耗减排、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污染控制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的行业管理。负责盐业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
(八)指导全市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措施。协调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和支持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升园区管理水平。
(九)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财政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交流合作。指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和数字拉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及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大数据战略。负责全市数字经济运行调度,监测分析全市数字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提出全市数字经济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组织协调政务资源数据归集、共享,扎口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联系在拉基础电信企业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和数据应用发展,指导协调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
(十二)负责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推动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十三)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十四)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地方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协同市委网信办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设7个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运行科、中小企业科(规划发展与工业园区科、合作交流科)、消费品与装备工业科、原材料工业科(节能环保与安全生产科)、信息化与数字经济科、数据业务发展科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以上内设机构均纳入市经信局(市数据管理局)部门预算。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市经信局(市数据管理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部门收入预算15486.67万元,比上年增加8863.6万元,增长57.23%,主要原因是:2026年新增了拉萨市2025年促经济十条工业三条奖补资金、拉萨市加油站数据综合运用平台等项目;支出预算15486.67万元,比上年增加8863.6万元,增长57.23%,主要原因同上。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6.8万元,比上年减少27.76万元,下降62.3%,主要原因是:上年“三公”经费预算包含购置车辆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7.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4万元,比上年减少3.23%。)比上年减少27.76万元,下降62.3%。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1.03万元,比上年减少9.48万元,增加16.09%,主要原因是:因机关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增加,随之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应有所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342.3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342.31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6,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主要是:无。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7个,资金15486.67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
拉萨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5000 |
目标1:按照今年申报情况和后奖补规定,目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79个,涉及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时兑现。 目标2:通过加大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力度,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目标:3获奖补企业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
拉萨市政务云(信创)服务项目 |
1666 |
目标1:始终提高云服务商对云计算服务水平协议的保障,服务对象数8家以上。机柜租赁40台以上。 目标2:提高拉萨市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预算控制4941.98万元 目标3:提升提高拉萨市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
|
拉萨市深化安可替代国产芯片国货国用项目 |
1465.77 |
目标1:中央预算投资支付率达到80%以上,数据库购置42个,服务器操作系统278套,服务器购置数量780台。 目标2: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100% 目标3: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单位率 |
|
全市市直部门信息系统统一运维 |
1035.83 |
目标1:运维保障系统(含设备、网络)数12家1年运维服务验收合格达要求 目标2:提供就业岗位数大于24个人,年度预算控制1035.83万元 目标3:使用人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
拉萨市2025年促经济十条工业三条奖补资金 |
2018.5 |
目标1:规定企业上报政策依据进行将扶持,通过奖补扶持提升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全市经济发展。工业三条奖励企业30家以上。 目标2:提升拉萨特色产业品牌影响力,加大企业发展支持力度,促进西藏经济。 目标3:获奖企业满意度95%以上。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责任编辑: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