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知》(藏生环督办〔2024〕2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局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891-6385351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楼2楼
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01月02日
责任编辑:曲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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