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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权责清单
行政处罚
行政检查
其他行政权力
行政处罚
2020-01-15
对非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的处罚
2020-01-15
对无食盐准运证托运或者自运食盐的处罚
2020-01-15
对将液体盐(含天然卤水),工业、农业用盐,利用井矿盐卤水晒制,熬制的盐产品,其他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的处罚
2020-01-15
对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未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的企业购进食盐的处罚
2020-01-15
对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企业的处罚
2020-01-15
对利用井矿盐卤水晒制、熬制食盐的企业的处罚
2020-01-15
在缺碘地区销售不合格碘盐或者擅自销售非碘盐的处罚
2020-01-15
对碘盐加工企业批发不合格碘盐的处罚
2020-01-15
对擅自开办碘盐加工企业或未经批准从事碘盐批发业务的处罚
2020-01-15
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2020-01-15
对企业违反规定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
2020-01-15
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
2020-01-15
对用能不符合强制性能耗限额和能效标准;能源统计和能源计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能源数据弄虚作假;生产、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以及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的工业企业的处罚